國民黨永豐銀行帳戶遭黨產會第二度凍結,向法院提告撤銷黨產會的行政處分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開庭,國民黨方認為,黨產會第二度作成原處分當天出席會議委員人數,恐未達法定門檻,原處分有程序瑕疵而無效,但黨產會刪除錄音檔案,請求法院調閱相關資料為證。全案訂11月22日續行準備程序。

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》通過後,國民黨旋即從永豐銀行帳戶提領5.2億元,拆成10張金額各為5200萬元的支票,其中一張已兌領,作為人事費用,黨產會在未經國民黨說明其餘提款用途為何之下,懷疑國民黨要處分不當黨產,緊急作出保全措施,發函給台銀和永豐金凍結提領動作及帳戶餘額。

勞工紓困貸款利率 國民黨第一次遭凍結後,前年9月底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。法院認定黨產會的行政處分欠缺明確性要求,合法性顯有疑義,前年11月4日裁准在行政爭訟確定前均停止執行。黨產會因此於7日再度作出行政處分凍結帳戶。

國民黨提告請求解凍。國民黨委任律師張少騰主張,黨產會於前年11月7日召開臨時會,會議尚未結束,就在上午8點50分發傳真給銀行,據此認為黨產會無開會或討論即作成原處分,組織程序違法,應撤銷原處分。

張少騰說,民國36年民社黨辦公房屋撥給案,也是日本戰敗後,受日本戰爭侵略損害而毀損的私人單位,就用接收日產的方式去補償,這與撥給國民黨概念原則相同。

本案除了原處分合法性問題,另一項爭點為黨產條例合憲性。法官梁哲瑋前次開庭請雙方就合憲性問題論述。不過,隔了一次庭期至今日,雙方仍未針對憲法層次問題提出書狀,案件進度近乎停擺。法官無奈表示,國民黨主張黨產條例有許多爭議,但在本案目前都未開展出來。

法官以「接收日產」為例,請國民黨回應當年接收日產,是否符合民主國家政黨取得財產之正當方式?可否提出當時法令依據?或提出個案符合法令依據為證明?此外,對於此爭議涉及國民黨主張黨產條例違反平等原則的違憲性問題,也要請雙方表示意見。

法官說,當初立法者看見哪些面向上的問題(本土的轉型正義),而去訂定黨產條例?如此立法解決之對錯?黨產會身為主管機關應可提出較周全的實質立法理由。「巧婦難為,無米之炊。」雙方目前提出有關合憲性的論述很少,不曉得該如何形成心證。

法官進一步說明,像是「差別待遇」不等者不等之這部分,想要求黨產會論述,舉例來講,為何國民黨取得日產不符合政黨本質及民主正當性?國民黨若主張日產取得的法律關係變動是於法有據,也必須舉出案汽車二胎利率例來說明、論述。用房子跟銀行借貸

黨產會委任律師蔡易廷則強調,即使本案要爭執法條有間接歧視(法規沒問題,但適用結果不平等)相關問題,但也應由「原告」主動整理好提出論述,而非由「被告」來說明。
國民黨永豐銀行帳戶遭黨產會第二度凍結,向法院提告撤銷黨產會的行政處分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/記者林澔一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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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昆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